《
行
》
(
愛
城
李
普
福
)
身口意
從心
不理是與非
善惡随本性
實踐於抉擇
(
寫
於
壹 四
年
六
月
)
(註 : 行,佛教名詞亦謂行蘊,乃五蘊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)之一。
行即身 、口、意之行為或造作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