楞嚴經講義 : 《十番顯見》

問: 請問師父:《楞嚴經》中說有“十番顯見”者;(一)顯見是心,(二)顯見不動,(三)顯見不滅,(四)顯見不失,(五)顯見無還,(六)顯見不雜,(七)顯見無礙,(八)顯見不分,(九)顯見超情,(十) 顯見離見。而此十番之顯見者,都是說自心有見之意,但為甚麼師父卻說自心是沒有見呢?其義云何?敬請明示之!
答: 《楞嚴經》中說此十番顯見者,都是說自心之真見性者,是無對離緣無見之自知自見義,並非是說心中有見之理啊!若心中有見者,則必有知者。若有知者,則是有體用之能所之見啊若有能所之知見者,則是心法也。若是心法者,則是生滅之輪迴相也。學者宜虔誠參學之,便能漸明其高深奧妙之佛理啊!

問: 請問師父:那麼第十番之顯見離見者,則分明是說真見性離見之義,但師父所講解教授之法者,則是說能所之見,而且還是離開了真見性之見呢?若照這樣教法,則豈不是顛倒是非之佛理嗎?其義云何?敬請明示之!
答: 不錯的!《楞嚴經》中是有這樣說的。不過,佛祖所弘揚之十番顯見者,是真見性,而且都是無因無對之真見性,這不過只是依俗諦對眾生說的。若依真諦而論,則真見性本自無生,何有離合 之義呢?而且是沒有真和妄為對的。若說第一個見是真見者,則一切見都成為無見義,何來有帶妄之真見呢?若是帶妄者,則不可以說是真見啊!前人多數不明白,真妄者是絕對之義,是染淨不相容的,故以訛傳訛,而不能徹底究知其義也!而真見性者是無
離無不離的。其分為二者,亦非是“真非真恐迷” 之理啊!說此話者,是佛祖恐眾生執著阿陀那識為實有而才對眾生說的。再說“見見之時,見非是見”者,則已經說明了見見者,並不是見之義啊!怎樣可以說第一個見第三個見是純真無妄本體之見呢?相反的,第一個見第三個見者才是妄見的;這是佛祖對眾生說眾生之能所見見者,不是真見性之見之義。而說十番顯見者,是說佛性之真見性,是離緣離見無因無對之義,所以有別,而且經文清楚分別啟示,並無駁雜之弊。至於“見見之時, 見非是見”“見猶離見”者,是說眾生能所之見,離開了真見性,而“顯見離見”者,是依俗諦說明離緣離見才是真見性的。學者可參學之!

問: 那麼,請師父用簡單易知之義理講解此十番顯見之自體性之含義,而使學者易於明白,敬請明示之!
答: (一)顯見是心者:即是說見即是心,而心即是見。是說真見性者,並非是己依見,或者是見依心而有的。其自體性者是無依緣及無體用,亦無相因相對之義的。這便是“有一無二是不生,無二有一是不滅”之無生滅心啊!而此道理者是說:一切法都從二所生的,既然無二者,則一亦不有之義。因為一者是從二而生的,而一切生滅法者起碼都要有一起,才可以行其生滅法的。若連一都沒有的話,則便是真正無生滅法了。這便是說明了無生滅法之究竟真諦啊!

(二)顯見不動者:是說真見性是定而無動靜之義,是如如不動而無生滅法的。因為動則有生滅法。若無動者,則亦不需要靜啊!

(三)顯見不滅者:是說此顯見之真見性者,非由依緣而有,非由依緣而無,所以不為生滅法所拘,是永遠顯見不云滅的。其自體性者,本自無生,今亦無滅。雖有顯現,亦永遠無滅之道理。

(四)顯見不失者:是說此見性本性體空。而且是自然性空,故雖顯現者,亦不會失的。因為可以失者,都是有無之生滅法者。而此見性者,並非有無之生滅法,故不會失的。

(五)顯見無還者:是說此見性者,非是借用而依色聲香味觸法及明暗空塞之法而有的,故說無還也。因為若見性借見而依色聲香味觸法及明暗空塞之法而有的話,則當色聲香味觸法及明暗空塞之法盡時,則其見性當自還滅。然而,此見性者,實非因色聲香味觸法及明暗空塞之有而有的,亦非因色聲香味觸法及明暗空塞之無而無的。故雖顯現,亦無還滅之義。所以說顯見無還。

(六)顯見不雜者:是說此見性清淨無染,不帶妄見塵念,故能十方圓明,悉知悉見,其自體性沒有雜染之念頭也。

(七)顯見無礙者:是說此見性者,不為色空法之所障礙,依迷而轉。不以色為物,不以空為無,故其見性能無變而圓明也。而且能洞徹內外中間十方,亦即是說對境是心無法相,心眼無遮,見性圓通,則能十方圓明之義也。

(八)顯見不分者:是說此見性者,是無分為見見能所之分的。因為“見見之時”,見是知見,而知見者是由業識之所生的。亦即是說一切見聞覺知之認識者,都是業之所生的。若能修至顯見不分者,則是無對之義。若心能無對無分者,則心自然無意識的。若無意識者,則無思量分別法。所以在對境是知是空義,故無分別。其見性如光之照物,無分別善惡好壞,使在對境時,心無取捨,不即不離之勝義觀。這樣,其心便能夠我法皆空,一切明暗空塞之相都無顯現,而成為絕對無對之義。故名顯見不分,更無 是非及真非真義。故真亦不立,本元無說而成為究竟性空之義 也。因為真見性者,如寶圓明珠之象,色空非有非無,故其見性 都無所礙。只因眾生之執著,故一分為二,又因為執著切口之邊 見,故成了相因相對法,而只知自對,故明前不明後,明外不明 內,又不知見即是心,心即是見。故又成了體用依他之法也。

(九)顯見超情者:是說此見性者,是無欲離覺之義。因為覺則有情,不覺則無情。而此真見性者,並非覺及不覺者,故雖顯見,然而,而不為情迷,亦 不迷情。故說顯見超情。

(十)顯見離見者:是說此見既已是心,即是無見也。這是對眾生所說之法的,亦即是說:此真見性離開能所見見之義。其實,真見性者,本自無離無不離也。因為心者見也,見者心也,更無依他體用相對之法。其自體性者,本自無生,何離之有呢?若說能離者,則只有有對之能所之見者。則才有離合之道理的。而顯見離見者,則應該釋為顯見無見之義才對的。這或者可能是翻譯者,或刊印者錯誤之所致也。

偈曰: 知見立見本非真,真假無分出紅塵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若依能所心中立,到底還是枉勞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