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布 施 樂 》 ( 愛 城 李 普 福 )
見貧見饑施外財
聞災聞難起憐哀
無私無償獻內財
( 寫 于 壹 二 年 八 月 )
註:外財------身外所屬自己之物件,如金錢、食物、衣服、用品等。
內財------身內所屬自己之本能,如勞力、訓導、愛語、血液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