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
因果論
》
( 愛 城 李 普 福 )
有因有果成定律
有因無果乏情理
有果無因不成規
因乃事物之先兆
果乃造作而後生
因中有果果有因
因中無緣果不生
因緣具足果必生
(
寫
於
壹 六
年
十
二
月
)